为贯彻落实《稀土管理条例》,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稀土资源,维护生态安全,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,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起草了《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办法(暂行)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《稀土产品信息追溯管理办法(暂行)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:
1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ysc@miit.gov.cn。
2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,邮编:100804。
请在邮件或信件上注明主题“稀土总量调控管理办法/稀土产品追溯管理办法反馈意见”,并留下联系方式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21日。
附件:1.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办法(暂 行)(公开征求意见稿)
2.稀土产品信息追溯管理办法(暂行)(公开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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